创建精品课程及培养名师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课程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同时为申报学校、湖南省和教育部精品课程及名师做准备,医院决定开展院内精品课程及名师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精品课程”的创建

一、精品课程申报条件:

1 本科培养方案的课程。

2 课程师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有固定的高级职称的课程负责人,形成了梯队结构。

3 积极进行课程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同等条件下,有校级或校级以上的教改项目或教学成果奖的课程优先考虑。

4 选用了近五年来出版的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立项的优秀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使用外文原版教材进行双语教学的课程优先考虑。

5 课程教学效果较好,综合评价较高,在校内具有较大影响。

二、精品课程评估及管理办法:

1 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采取自主申报、教研室审核、医院组织评审的办法。

2 经医院确认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由医院教学经费投入建设资金10000元,并在当年教研室各项考评总分中加3分,教研室可予以对等资助,建设期为1-2年,当年没有申报的教研室,在当年教研室各项考评总分中扣5分,其当年教学经费在原基础上扣发20%,没有立项者扣2分,其当年教学经费在原基础上扣发10%

3 建设期满后,医院将组织评估,获得优秀者将授予院内精品课程称号,推荐上报学校精品课程立项,并挂牌予以奖励,在当年教研室各项考评总分中加10分;如未获得优秀,结论为良好合格者,分别在当年教研室各项考评总分中加5分和3分,并可继续建设直至为优秀;结论为不合格者,将要求限期整改,并在当年该教研室各项考评中扣5分,一年后必须参加合格评估,否则将扣除相应立项建设经费,并在当年教研室各项考评总分中扣除10分。

三、精品课程申报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提交课程建设规划。

2 教务部组织专家组参照《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精品课程评估方案》进行评审,评估结果报主管院领导审核后,医院立项并下拨建设资金。

四、精品课程工作安排:

(一)于逢单年份组织评选,每2年组织申报一次,每次3-5门,申报时间为当年的8月,评审和立项时间为当年的9月。

(二)                 请建设立项的课程应填报以下材料:

1、《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一式四份;

2、课程建设规划一式四份;

3、其它佐证材料不上报,但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备专家组现场评审时审查。

第二部分  “名师”工程

一、评选条件:

(一)       教师风范

1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言传身教,具有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2 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工作认真勤奋、责任心强,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治教,无任何教学事故。

3 能够积极发挥教学带头人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培养青年教师,措施得力、富有成效。

(二)         教学质量

1  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备课笔记、试卷、实验和实习指导书等各类教学文档编写齐全,书写认真、质量高,有一定特色。

2 公认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讲授条理清楚、概念明确、逻辑严谨、因材施教,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授课效果被医院教学质量考评专家组及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均评为优秀。

3 讲授课程能够使用国家级名优教材、国家级统编教材或自主编写教材,教材内容新、编排合理,能够及时反映学科发展的前沿知识。

4 辅导答疑认真负责,能够定期进行集体辅导,对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能有计划地安排答疑;作业、实验和实习报告批改认真、细致、及时,对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能够集中讲解。

5 实践教学各环节准备细致、扎实,指导认真、充分,学生能够得到科学、完整、严格、高质量的实践锻炼,动手能力、创新能力能得到有效提高。

(三)       教学改革

1 能够遵循教学规律,按照现代教育思想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改思路先进,能与时俱进、以学生为本,质量意识强。

2 能够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注重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效果反映好。

3 教学内容能够不断推陈出新,反映学科的最新知识和发展动向,具有先进性、时代性;课程体系结构合理、整体优化、重点突出。

4 积极改革考试方法,能建立试题库,实施考教分离,考试方法公平、公正,学生反映效果好。

5 教改工作卓有成效,在院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近二年内以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身份参加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一项以上,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教改论文两篇以上。

(四)       学术威望

1 学术水平高,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形成了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2 能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活动,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3 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在本学科中有辐射作用。

二、评选方式:

(一)评选名额: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5-10名,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评选程序:

1、于逢双年份组织评选,当年8月由教师本人申报,教研室择优推荐并将教师本人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教务部。

2、教务部组织专家于每年教师节前对候选教师进行评选,报院务会审核、院专家委员会批准后张榜公布。

三、  表彰奖励:医院对获得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推荐参加学校名师评选,医院奖励5000元每人,个人当年教学奖励分加5分,所在教研室(组)当年各类教学考评总分加1/名,并负责优先推荐参加相应的培训,优先报送各类教学课题、成果及教学论文等,相应教研室(组)应优先保证其教学工作量;当年没有申报的教研室,在当年教研室各项考评总分中扣3分,其当年教学经费在原基础上扣发10%,没有名师者扣1分,其当年教学经费在原基础上扣发5%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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