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制度

1.   教研室教研室是教学的基层业务、行政领导机构,在学校党委、正副校长及医院党委、正副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教学工作方面接受教务部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教学计划。对学生要加强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教育,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教研室设专职(或兼职)脱产教学秘书,协助主任或副主任具体组织教学计划实施及管理。教学秘书应由讲师或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高年资助教担任,担任过总住院的医师才能脱产教学。根据教研室教学任务设教辅人员,协助教学秘书及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并负责有关材料的印制及教学辅助器材的准备和教学、科研、医疗档案的保管。

2.         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教学活动中法定性文件。教务部协同各教研室根据学校统一制定的教学计划任务书、教学大纲来编排本课程周历表及教学日历表。对各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目标、课程设置、时间安排等项内容不准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时,须经教务部批准。

3.         教学日历:是学期教学活动的进度表。教研室在开课前三周应将教学日历编好后经教研室主任认可后交教务部,统一印制成表发给教师和学生,教研室必须督促任教教师严格遵照教学日历所规定的时间、内容、地点授课,不得随意改变。如有特殊情况应在上课前一周向教研室申请报教务部同意后,由教研室内部调整,并在课前通知学生。老师应提前到达课堂,做好授课前的准备,迟到5分钟以上为教学差错,15分钟以上为事故,按章扣发奖金或课时费并记入年度个人鉴定,教学事故予以通报。

4.         备课与教案:备课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教研室应在教学任务下达后、开学前一个月做好组织工作,确定脱产教师、兼课老师名单及每人所任教的内容,送教研室主任签字、教务部审定后下达任教聘书(包括课时、内容、时间)。教案是教师课堂讲授主要依据。它是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参照教材,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由教师编写的课堂讲授纲目。教案应包括教学目的、指导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重点、难点、教具利用、课时分配、教学对象等内容。教案由主讲教师在预讲前或开课前提出,须经教研室(或教学小组)讨论修改通过,主任签字,并交教研室存档。

5.         讲课与辅导:讲课是教师传授知识、培养学生智能的主要形式。根据教学特点可分为大班授课和小班授课。大班授课主讲教师一般应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其中理论课中副教授以上授课比例不少于70%,少量内容在老教师帮助下可由高年助教试教。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着重启发学生的思维,指导自学;讲课主要是帮助学生掌握重点、难点和新的概念。辅导是教师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帮助的辅助教学方法。辅导可采取个别答疑和集体讨论,亦可采用知识竞赛、病案讨论、社会实践等方式。主讲教师及带教实验、实习教师均应参加辅导,答疑应由主讲教师担任,命题教师不参加答疑,答疑时间可在每个教学单元之后,学生自习时间进行。

6.         教学检查:是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环节,其目的是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密切师生关系。

7.         教学小组:各教研室应根据每年所担负的教学任务,分别成立相应的教学小组(如桥梁课教学组、临床课教学组、毕业实习教学组……)。其成员应包括教学组长、教学秘书、脱产老师和兼职教师代表、实验技术人员等。教学小组要定期开展活动,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并组织学习教学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8.         考试: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方法之一,老师、同学都应严肃对待,使其正确反映教与学的实际情况。老师应严谨治学,不得向学生泄题,学生不 能向老师套题。考前一月严禁集体答疑,期终考场应按规定编号入座,师生均应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违者按章处理。应逐步实行考教分离,建立试题库,统一阅卷,并加强对平时成绩的管理。

9.         电教室:是临床学院利用现代化手段协助各科进行临床教学的单位,它包括摄影、幻灯片、多媒体课件及电视教学片的制作,教学片的录像、放像、语言教学、闭路电视系统和电脑多媒体的管理使用。在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部统一管理,有关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为了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作用,要不断扩大教学范围,为提高教学、科研和医疗质量服务。

10.     教室、示教室:由教务部归口管理,每期根据教学任务分配使用。任何单位无权外借或调作他用或擅自私用。教室内窗帘、电铃、照明、电扇装置及多媒体设备音响、幻灯、投影等设备,按规定使用,共同爱护、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教务部负责教室、示教室的管理人员应在开课前将教室、示教室进行全面的检查、整理,平时要定期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11.         中南大学第三临床技能训练中心:根据《中南大学实验室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设置,为独立的教学实体单位,其职能相当于教研室,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教务部根据其教学任务下拨相应教学经费。按优秀教学科研型实验室目标创建,主要承担实验诊断、物理诊断、外科手术学及临床基本技能训练的实验任务,在条件改善后,同时可对临床基础科研及本科教学计划以外的各种技能培训有偿开放。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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